「泰爭議」!泰簽附財力證明 延至2020年3月實施

泰國駐台辦事處5日在臉書宣布,泰國電子簽證新制延至2020年3月1日起實施。

泰國駐台辦事處日前公告自12月起實施泰國電子簽證新制,旅客申辦泰簽須附上近3個月的財力證明,遭質疑歧視台灣人。針對台灣民怨,泰國駐台辦事處今天在臉書發出公告表示,為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時間,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。

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,外交部瞭解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在本(5)日有公告新制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規定。外交部對泰方上項更新措施表示尊重,沒有進一步評論。建議國人如果對申辦泰國簽證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,請直接向泰國辦事處進行查證確認。

另外,針對國人在澳洲打工度假疑似遭到虐待,外交部提醒,我國人在澳打工度假應保持警覺、做好自我保護,外交部長期宣導「七不五要」青年打工度假須知。國人倘遭遇任何急難事件或不當對待需要協助,請立即聯絡鄰近駐處急難救助電話,或改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+886-800-085-095,以便及時取得相關協助。同時也可以向澳洲「平等工作監察署(Fair Work Ombudsman)」及「平等工作委員會(Fair Work Commission)」兩單位申訴,以保障自身工作權利。

資料來源:財訊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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